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又称SARS。在未查明病因前,被叫做“非典型性肺炎”,是一种极具传染性的疾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又称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简称SARS,是一种因感染SARS相关冠状病毒而导致的以发热、干咳、胸闷为主要症状,严重者出现快速进展的呼吸系统衰竭,是一种新的呼吸道传染病,极强的传染性与病情的快速进展是此病的主要特点。

患者为重要的传染源,主要是急性期患者,此时患者呼吸道分泌物、血液里病毒含量,十分高,并有明显症状,如打喷嚏等易播散病毒。SARS冠状病毒主要通过近距离飞沫传播、接触患者的分泌物及密切接触传播,是一种新出现的病毒,人群不具有免疫力,普遍易感。

此病死亡率接近11%,主要是冬春季发病。其发病机制与机体免疫系统受损有关。病毒在侵入机体后,进行复制,可引起机体的异常免疫反应,由于机体免疫系统受破坏,导致患者的免疫缺陷。同时SARS病毒可以直接损伤免疫系统特别是淋巴细胞。

非典型性肺炎 (Atypical pneumonias)是指由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立克次体、腺病毒以及其他一些不明微生物引起的肺炎。而典型肺炎是指由肺炎链球菌等常见细菌引起的大叶性肺炎或支气管肺炎。

其实在医学界,人们对2003年发生的这场传染病的名称存在争议,因为已经查明,这种病其实并不是医学上通常所说的“非典型肺炎”,而是“传染性冠状病毒肺炎”。对于这种型传染病,人们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概念也渐趋正确。起初人们认为,致病原因是衣原体病毒,直到2003年3月份才弄清其病原体是“冠状病毒”。我国广东医生在与病魔的搏斗中,根据其临**有发烧、咳嗽、肺部有阴影等肺炎共性症状,但与由肺炎链球菌等细菌引起的肺炎相比,症状不够典型,病原体尚未完全明确,而且有传染性强、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无效等特征,于1月22日首次使用“非典型肺炎”来命名它,世界卫生组织也确认了其医学名称Atypical pneumonia,简称ATP。2月底,世界卫生组织的意大利籍传染病专家卡洛·厄巴尼(Carlo Urbani)大夫根据当时已经掌握的情况将其命名为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简称SARS),3月15日世界卫生组织正式以此取代了ATP。

事实上,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这一命名也没有充分反映该病症的本质特征,早有人建议应该将其命名为“传染性冠状病毒肺炎”(果真如此,可缩略为“冠肺”)。这种建议虽然尚未被社会和医学界接受,但足以佐证了SARS和非典一样,都是反映人们一定阶段对事物区别性特征的认识。

目前已经找到治疗方法,中国和欧盟科学家联手,成功找到了15种能有效杀灭非典病毒的化合物,为合成非典治疗药物提供了新方法。中欧科学家2005年6月9日在杭州结束的“中国—欧盟非典诊断及病毒研究”项目学术年会上公布了这一成果。

香港大学的新近研究表明,蝙蝠可能是SARS病毒野发热38.5℃,或全身酸痛明显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高热者给予冰敷、酒精擦浴、降温毯等物理降温措施,儿童禁用水杨酸类解热镇痛药。 发热38.5℃,或全身酸痛明显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高热者给予冰敷、酒精擦浴、降温毯等物理降温措施,儿童禁用水杨酸类解热镇痛药。

生宿主发热38.5℃,或全身酸痛明显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高热者给予冰敷、酒精擦浴、降温毯等物理降温措施,儿童禁用水杨酸类解热镇痛药。

发热38.5℃,或全身酸痛明显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高热者给予冰敷、酒精擦浴、降温毯等物理降温措施,儿童禁用水杨酸类解热镇痛药。

计算机汉字输入专家周钢曾于2003年建议“非典型性肺炎”可以称为“肺痶”。

不过,仍然建议应该按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命名原则,在医学界称之为SARS(音“萨斯”)。香港医学界在第一时间与WHO一样,改称为SARS,中国大陆地区,因为民间一直以简称“非典”来称之,故在词条本身,不建议更改。

传统医学上的非典型肺炎是相对典型肺炎而言的,典型肺炎通常是由肺炎球菌等常见细菌引起的。症状比较典型,如发烧、胸痛、咳嗽、咳痰等,实验室检查血白细胞增高,抗菌素治疗有效。非典型肺炎本身不是新发现的疾病,它多由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等病原引起,症状、肺部体征、验血结果没有典型肺炎感染那么明显,一些病毒性肺炎抗菌素无效。

非典型肺炎是指一组由上述非典型病原体引起的疾病,而不是一个明确的诊断。其临床特点为隐匿性起病,多为干性咳嗽,偶见咯血,肺部听诊较少阳性体征;X线胸片主要表现为间质性浸润;其疾病过程通常较轻,患者很少因此而死亡。

非典型肺炎的名称起源于1930年末,与典型肺炎相对应,后者主要为由细菌引起的大叶性肺炎或支气管肺炎。20世纪60年代,将当时发现的肺炎支原体作为非典型肺炎的主要病原体,但随后又发现了其他病原体,尤其是肺炎衣原体。目前认为,非典型肺炎的病原体主要包括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鹦鹉热衣原体、军团菌和立克次体(引起Q热肺炎),尤以前两者多见,几乎占每年成年人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患者的1/3。这些病原体大多为细胞内寄生,没有细胞壁,因此可渗入细胞内的广谱抗生素(主要是大环内酯类和四环素类抗生素)对其治疗有效,而β内酰胺类抗生素无效。而对于由病毒引起的非典型肺炎,抗生素是无效的。

一 SARS症状及体征临床诊断

1.流行病学史

1.1 发病前2周曾密切接触过同类病人或者有明确的传染给他人的证据

1.2 生活在流行区或发病前2周到过SARS正在流行的地区

2.症状与体征

发热(38℃)和咳嗽、呼吸加速,气促,或呼吸窘迫综合征,肺部罗音或有肺实变体征之一以上。

3.实验室检查

早期血WBC计数不升高,或降低。

4.肺部影像学检查

肺部不同程度的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呈网状样改变

5.抗菌药物治疗无明显效果。

SARS的临床诊断

根据病例的流行病学资料、症状与体征、实验室检验、肺部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一旦病原确定,检测方法特异,即建立确诊根据病例的流行病学资料、症状与体征、实验室检验、肺部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一旦病原确定,检测方法特异,即建立确诊例的定义。

疑似病例:1.1+2+3或1.2+2+3+4

临床诊断病例:1.1+2+3+4或1.2+2+3+4+5

SARS重症病例诊断标准

SARS病例符合下列标准的其中1条可诊断为SARS的重症病例:

1.多叶病变或X线胸片48小时内病灶进展50%

2.呼吸困难,呼吸频率30次/分;

3.低氧血症,吸氧3-5升/分条件下,SaO2 93%,或氧合指数38.5℃,或全身酸痛明显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高热者给予冰敷、酒精擦浴、降温毯等物理降温措施,儿童禁用水杨酸类解热镇痛药。

2、咳嗽、咯痰者可给予镇咳、祛痰药。

3、有心、肝、肾等器官功能损害者,应采取相应治疗。

4、腹泻患者应注意补液及纠正水、电解质失衡。

(三)糖皮质激素的使用

应用糖皮质激素的目的在于抑制异常的免疫病理反应,减轻全身炎症反应状态,从而改善机体的一般状况,减轻肺的渗出、损伤,防止或减轻后期的肺纤维化。应用指征如下:①有严重的中毒症状,持续高热不退,经对症治疗3天以上最高体温仍超过39℃;②X线胸片显示多发或大片阴影,进展迅速,48小时之内病灶面积增大50%且在正位胸片上占双肺总面积的1/3以上;③达到急性肺损伤(ALI)或ARDS的诊断标准。具备以上指征之一即可应用。 成人推荐剂量相当于甲泼尼龙80~320mg/d,静脉给药具体剂量可根据病情及个体差异进行调整。当临床表现改善或胸片显示肺内阴影有所吸收时,逐渐减量停用。一般每3~5天减量1/3,通常静脉给药1~2周后可改变 口服泼尼松或泼尼龙。一般不超过4周,不宜过大剂量或过长疗程,应同时应用制酸剂和胃黏膜保护剂,还应警惕继发感染,包括细菌或/和真菌感染,也要注意潜在的结核病灶感染扩散。

发热38.5℃,或全身酸痛明显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高热者给予冰敷、酒精擦浴、降温毯等物理降温措施,儿童禁用水杨酸类解热镇痛药。

(四)抗病毒治疗

目前尚未发现针对SARS-CoV的特异性药物。临床回顾性分析资料显示,利巴韦林等常用抗病毒药对本病没有明显治疗效果。可试用蛋白酶抑制剂类药物Kaletra咯匹那韦(Lopinavir)及利托那韦(Ritonavir)等。

(五)免疫治疗

胸腺肽、干扰素、用丙种球蛋白等非特异性免疫增强剂对本病的疗效尚未肯定,不推荐常规使用。SARS恢复期血清的临床疗效尚未被证实,对诊断明确的高危患者,可在严密观察下试用。

(六)抗菌药物的使用

抗菌药物的应用目的是主要为两个,一是用于对疑似患者的试验治疗,以帮助鉴别诊断;二是用于治疗和控制继发细菌、真菌感染。

鉴于SARS常与社区获得性肺炎(CAP)相混淆,而后者常见致病原为肺炎链球菌、支原体、流感嗜血杆菌等,在诊断不清时可选用新喹诺酮类或β-内酰胺类联合大环内酯类药物试验治疗。继发感染的致病原包括革兰阴性杆菌、耐药革兰阳性球菌、真菌及结核分枝杆菌,应有针对性地选用适当的抗菌药物。

(七)心理治疗

对疑似病例,应合理安排收住条件,减少患者担心院内交叉感染的压力;对确诊病例,应加强关心与解释,引导患者加深对本病的自限性和可治愈的认识。

(八)中医药治疗

本病符合《素问×刺法论》“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的论述,属于中医学瘟疫、热病的范畴。其病因为疫毒之邪,由口鼻而入,主要病位在肺,也可累及其他脏腑;基本病机为邪毒壅肺、湿痰瘀阻、肺气郁闭、气阴亏虚。中医药治疗的原则是早治疗、重祛邪、早扶正,防传变。

1、辨证论治

(1)疫毒犯肺证:多见于早期。

症状:初起发热,或有恶寒;头痛,身痛,肢困;干咳,少痰,或有咽痛;气短,乏力,口干。舌苔白或黄,脉滑数。

治法:清肺解毒,化湿透邪。

基本方及参考剂量:

银花15g 边翘15g 黄芩10g 柴胡10g 青蒿15g 白蔻6g(打)炒杏仁9g 生薏苡仁15g 沙参15g 芦根15g

加减:

1)无汗者加薄荷;

2)热甚者加生石膏、知母;

3)苔腻者加蕾香、佩兰;

4)腹泻者去知母,加黄连、炮姜;

5)恶心呕吐者加制半夏、竹茹。

(2)疫毒壅肺证:多见于早期、进展期。

症状:高热,汗出热不解,身痛;咳嗽,少痰,胸闷,气促;腹泻,恶心呕吐,或脘腹胀满,或便秘,或便溏不爽;口干不欲饮,气短,乏力;甚则烦躁不安。舌红或绛,苔黄腻,脉滑数。

治法:清热解毒,宣肺化湿。

基本方及参考剂量:

生石膏45g(先煎) 知母10g 灸麻黄6g 银花20g 炒杏仁10g 生薏苡仁15g 浙贝10g 太子参10g 生甘草10g。

加减:

1)烦躁不安、舌绛口干者加生地、赤芍、丹皮;

2)气短、乏力、口干重者去太子参加西洋参;

3)恶心呕吐者加制半夏;

4)便秘者加全瓜蒌、生大黄;

5)脘腹胀满,便溏不爽者加焦槟榔、木香。

(3)肺闭喘憋证:多见于进展期及重症SARS。

症状:高热不退或开始减退;呼吸困难,憋气胸闷,喘息气促;或有干咳,少痰,或痰中带血;气短,疲乏无力。口唇紫暗,舌红或暗红,苔黄腻,脉滑。

治法:清热泻肺,祛瘀化浊,佐以扶正。

基本方及参考剂量:

葶苈子15g 桑白皮15g 黄芩1g 全瓜蒌30g 郁金10g 萆解12g 蚕砂10g(包)丹麦15g 败酱草30g 西洋参15g

加减:

(1)气短、疲乏、喘重者加山萸肉;

(2)脘腹胀满、纳差者加厚朴、麦牙;

(3)口唇发绀加三七、益母草。

(4)内闭外脱证:见于重症SARS。

症状:呼吸窘迫,憋气喘促,呼多吸少;语声低微,燥扰不安,甚则神昏,汗出肢冷。口唇紫暗,舌暗红,苔黄腻,脉沉细欲绝。

治法:益气敛阴,回阳固脱,化浊开闭。

基本方及参考剂量:

红参10~30g(另煎兑服) 炮附子10g 山萸肉30g 麦冬15g 郁金10g 三七6g

加减:

1神昏者上方送服安宫牛黄丸;

2冷汗淋漓者加煅龙牡;

3肢冷者加桂枝、干姜;

4喉间痰鸣者加用猴枣散。

(5)气阴亏虚、痰瘀阻络证:多见于恢复期。

症状:胸闷、气短,补疲乏力,动则气喘;或见咳嗽;自觉发热或低热,自汗,焦虑不安,失眠,纳呆,口干咽燥。舌红少津,舌苔黄或腻,脉象多见沉细无力。

治法:益气养阴,化痰通络。

基本方及参考剂量:

党参15g 沙参15g 麦冬15g 生地15g 赤芍12g 紫菀15g 浙贝10g 麦芽15g

加减:

(1)气短气喘较重、舌质暗者加三七、五味子、山萸肉;

(2)自觉发热或心中烦热、舌暗者加青蒿、山栀、丹皮;

(3)大便偏溏者加茯苓、白术;

(4)焦虑不安者加醋柴胡、香附;

(5)失眠者加炒枣仁、远志;

(6)肝功能损伤转氨酶升高者加茵陈、五味子。

2、中成药的应用

应当辨证使用中成药,可与中药汤剂联合应用。

(1)退热类:适用于早期、进展期发热,可选用瓜霜退热灵胶囊、紫雪、新雪颗粒、小紫胡片(或颗粒)、紫银口服液等。

(2)清热解毒类:适用于早期、进展期的疫毒卯肺证、疫毒壅肺证、肺闭喘憋证。注射剂可选用清开灵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双黄连粉针剂、复方苦参注射液等。口服剂可选用清开灵口服液(胶囊)、清热解毒口服液(颗粒)、双黄连口服液、金莲清热颗粒、苦某颗粒、葛根芩连微丸、梅花点舌丹、紫金锭等。

(3)活血化瘀、祛湿化痰类:适用于进展期和重症SARS的肺闭喘憋证。注射剂可选用丹参注射液、香丹注射液、川芎注射液、灯盏细辛注射液等。口服剂可选用血府逐瘀口服液(或颗粒)、复方丹参滴丸、藿香正气口服液(胶囊)、猴枣散等。

(4)扶正类:适用于各期有正气亏虚者。注射剂可选用生脉注射液、参麦注射液、参附注射液、黄芪注射液等。口服剂可选用生脉饮、百令胶囊、金水宝胶囊、宁心宝胶囊、诺迪康胶囊、六味地黄丸、补中益气丸等。 重症SARS的治疗原则 尽管多数SARS患者的病情可以自然缓解,但大约有30%的病例属于重症病例,其中部分可能进展至急性肺损伤或ARDS,甚至死亡。因此对重症患者必须严密动态观察,加强监护,及时给予呼吸支持,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加强营养支持和器官功能保护,注意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预防和治疗继发感染,及时处理合并症。

临床治疗

1、监护与一般治疗

一般治疗及病情监测与非重症患者基本相同,但重症患者还应加强对生命体征、出入液量、心电图及血糖的监测。当血糖高于正常水平,可应用胰岛素将其控制在正常范围,可能有助于减少并发症。

2、呼吸支持治疗

对重症SARS患者应该经常监测SpO2的变化。活动后SpO2下降是呼吸衰竭的早期表现,应该给予及时的处理。

(1)氧疗:对于重症病例,即使在休息状态下缺氧的表现,也应给予持续鼻导管吸氧。有低氧血症者,通常需要较高的吸入氧流量,使SpO2维持在93%或以上,必要时可选用面罩吸氧。应尽量避免脱离氧疗的活动(如:上洗手间、医疗检查等)。若吸氧流量≥5L/min(或吸入氧浓度≥40%)条件下,SpO230次/min;②吸氧5L/min条件下,SpO2